凤凰周刊:“吹”出来的中国功夫神话( 三 )


邹国俊认为,既然泰方选手事前认同了中方的比赛规则,也不能说“不公平” 。邹通过个人交情外加“十三亿人庞大市场”当诱饵,终于让这几位著名泰拳拳王接受较低廉的出场费,“他们的签证费、体检费都不够,提到这事,我真有点不好意思 。” 
实力和资历胜过中方选手,但在中方主场,按中方规则,外国拳手经常惨败,类似情景不只出现在中泰武术争霸擂台上 。近些年来,打着中美、中俄、中日武术对抗名义的赛事举办过多次,每次都是中方以绝对优势获胜 。 
但在各国格斗家大显身手的国际权威的职业武术搏击赛上,则鲜见中国人身影,而中国选手在不多的海外参赛记录中,往往表现得不堪一击 。 
为什么会有如此矛盾的反差? 
在拳击界,存在着阿里、泰森这种职业选手和奥运会业余拳击选手这种性质不同的差别 。 
而中国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散打队及比赛,到底是一种什么性质?业余,还是职业?对中国散打,邹国俊回避用“专业”和“业余”这两个词汇来定性描述,而用“锦标赛体制”来概括 。邹认为,这些矛盾现象,来自“锦标赛体制与职业武术格斗赛制”的冲突 。 
“我们培养搏击运动员(散打、柔道、摔跤)的目的,是为了到运动会上拿金牌,是政治任务,这种体制下,不需要顾及观众感受,你看得懂看不懂无所谓 。而职业格斗,是要跟商业结合,必须尊重观众,要让他看得明白,调动他的热情 。” 
锦标赛对选手保护较多,还不同程度带有护具,实行加分制,一击一踢,即使对对手无甚伤害,也能得分,而且往往通过得分获胜 。而职业赛规则较简单,不带护具,首先鼓励直接KO对手,其次是TKO(技术性击倒,意为自动放弃或裁判认为情势严重判输),最后才是看效果与点数 。 
职业赛中,裁判要在公平执法的情况下,力促格斗达到白热化,所以锦标赛中很多能得分的无效进攻,在这里显得多余 。由于这种差别,习惯锦标赛体制的中国选手,出国打职业赛时,经常会开场时活蹦乱跳,进攻凶猛,但对方抓住机会给予致命一击,便应声倒地,或因体力提前透支落于下风 。而在锦标赛制的规则下,兴许中国选手靠点数就赢了 。 
尽管近年来各种“武术争霸赛”,多少有点走职业化的味道,不过仍未脱离锦标赛体制和思维束缚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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